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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

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

成立分公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:

1. 《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 :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,并加盖公司公章。

2. 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 :由公司签署,并加盖公司公章,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

3. 公司章程 :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。

4.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:加盖公司公章。

5.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: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复印件,租赁房屋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。

6.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。

7. 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 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。

8.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: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,如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、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等。

请注意,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,复印件需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公司签署或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。

设立分公司时,应确保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,并且按照法定流程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及备案手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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